新华丝路北京7月3日电(记者丁雅雯、孙广见)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30日说,将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度。
他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评估,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可能的风险程度,分别采取调整、暂缓或终止等处理措施,不断优化试点实施举措。”陈春江说。
他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等。